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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筑牢“隐患清零”防火墙

作者:龙欣 罗昌求 刘长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18 字体:【】【】【

  5月15日下午,娄底市运管处召开道路运输“隐患清零”行动分析推进会,传达贯彻副省长杨光荣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分析前阶段全市道路运输“隐患清零”行动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清零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该处党工委书记、处长李明辉主持会议,处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分片包干领导就分片联系的县(市、区)道路运输“隐患清零”情况进行了反馈。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66 条(项),其中绝大部分隐患已整改落实到位。针对“隐患清零”行动中存在安全监管政企不分、客运站车辆安检未落实等问题,会议要求,一要倒排工作时间。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在5月28日全面完成“隐患清零”工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23条隐患,必须如期清零。三要严格落实隐患销号标准,确保整改质量。四要强化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此次隐患清零行动。五要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报送清零行动信息资料。

  李明辉就继续推进“隐患清零”行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完善安全生产“五大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二要落实“一单四制”,即列出安全隐患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加强对安全隐患的跟踪、督办。三要强化工作责任。要进一步细化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对此次“隐患清零”行动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的,要坚决予以查纠,情节严重的,要实施问责,确保“隐患清零”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