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2016〕167号
关于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册危货运输车辆信息和已注销危货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报
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物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行动的紧急通知》(湘安办明电〔2016〕1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2013年以来已注销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详见附件一、二、三)通报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依法依规对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加强监管,并加强与公安、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在日常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已注销车辆继续参与营运的,坚决予以查扣,并按照法定权限依法严格处理,对不是法定权限内的案件必须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运管局要积极协助配合安监、公安、建设等部门督促辖区相关生产、销售、充装、储存企业建立和完善“四必查”、货物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于今后新增危货车辆或注销的危货车辆,我处将在365bet体育赌场门户网站(http://www.mingerzhuangyuan.com/)和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门户站(http://ygc.hnloudi.gov.cn/)进行通报。
附件一、娄底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情况表
附件二、娄底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台账
附件三、已注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11月10日
抄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燃气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市技术监督局特检所,处机关业务科室。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印发